有机农业是指一种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完全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也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的生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豆科作物、绿肥和有机废弃物是土壤肥力的主要来源,作物轮作以及各种物理、生物和生态措施是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主要手段。充分提高系统中包括土壤微生物、植物和动物在内的生物循环和物质循环,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长效肥力。充分考虑畜禽在自然环境中
的所有生活需求和条件,协调作物生产和畜牧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包括保护动植物和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它包括以下几个特征:
① 限制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的使用;
② 土壤肥力的来源天然性;
③ 耕种方式的天然性;
④ 虫害处置的天然性。
有机农业有很多定义,欧洲把有机农业描述为:一种通过使用有机肥料和适当的耕作措施,以达到提高土壤的长效费力的系统。有机农业生产中仍然可以使用有限的矿物质,但不允许使用化学肥料。通过自然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化学物质控制杂草和病虫害。
美国农业部的官员在考察欧洲的有机农业之后,给有机农业下了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即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产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和生产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在最大的可行范围内尽可能地采用作物轮作、作物秸杆、畜禽烘肥、豆科作物、绿肥、农场以外的有机废弃物和生物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来保持土壤生产力和耕性,供给作物营养并防止病虫害和杂草的一种农业。尽管该定义还不够全面,但该定义描述了有机农业的主要特征,规定了有机农民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给有机农业下的定义为:有机农业包括所有能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将妆地土壤肥力作为成功生产的关键。通过尊重植物、动物和景观的自然能力,达到使农业和环境各方面质量都最完善的目标。有机农业通过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和药品而极大地减少外部物质投入,相反利用强有力的自然规律来增加农业产量和抗病能力。有机农业坚持世界普遍可接受的原则,并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地理气候和文化背景具体实施。因此,IFOAM强调和运行发展当地和地区水平的自我支持系统。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有机农业的目的是达到环境、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有机农业非常注重当地土壤的质量,注重系统内营养物质的循环,注重农业生产要遵循自然规律,并强调因地制宜的原则。